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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加强托幼机构和小学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5-19 点击:

各市教育局、卫生局:

根据手足口病的流行规律,当前正是手足口病的流行和上升阶段,按照省政府手足口病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为实现“降低流行强度,减少或杜绝死亡”的目标,预防手足口病在托幼机构和小学的发生或流行,保障少年儿童的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

手足口病是由多种肠道病毒引起的常见传染病,以婴幼儿发病为主。患者和隐性感染者均为本病的传染源,许多儿童或成人感染可不发病,但可传播。肠道病毒主要经粪-口和/或呼吸道飞沫传播,接触病人皮肤、粪便、疱疹液和呼吸道分泌物及其污染的物品、用具等均可造成传播。肠道病毒传染性强,易引起暴发或流行。目前正是手足口病的流行季节,按照本病的流行规律流行高峰一般在67月份,因此,手足口病的防治形势十分严峻,防治任务十分艰巨。托幼机构和小学是手足口病发生和流行重点单位,各级教育、卫生部门要充分认识手足口病的防治形势,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明确责任、落实问责,全面做好托幼机构和小学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

二、加强宣传,落实措施,防止手足口病在托幼机构和小学暴发流行

托幼机构和小学是人群高度密集场所,儿童对手足口病普遍易感,一旦有疫情发生,在短时间内可造成流行。各级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组织开展幼、小教师进行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的全员培训,使幼、小教师掌握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各托幼机构和小学要建立工作机制,分工到人、职责明确,全面落实晨检制度、卫生消毒制度、缺课追踪制度等措施,开展手足口病健康教育一堂课,传授手足口病预防知识、洗手方法等,引导儿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卫生部门要密切配合教育部门,加强技术支持和技术指导,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密切协作,强化督导,确保手足口病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到实处。

各地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在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和小学中联合开展拉网式、多频次的督导检查,及时解决督导中发现的问题,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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